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壹、應記載事項
十五、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理
除本契約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消費者於本遊戲服務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企業經營者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並依消費者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消費者。
消費者第一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企業經營者應通知消費者於一定期間內改善。經企業經營者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企業經營者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消費者之遊戲使用權利。如消費者因同一事由再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企業經營者得立即依遊戲管理規則限制消費者進行遊戲之權利。
企業經營者依遊戲管理規則限制消費者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___日(至長不得超過七日)。
企業經營者應通知消費者於一定期間內改善(一直以來都是直接鎖解鎖也不告知原因所以無法改善) 查緝團隊不是很會查嗎?回報紀錄要不要去查查哪次告訴原因要求改善,沒有原因怎麼去改善 白人警察抓黑人是嗎?
經企業經營者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企業經營者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消費者之遊戲使用權利。如消費者因同一事由再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企業經營者得立即依遊戲管理規則限制消費者進行遊戲之權利。
企業經營者依遊戲管理規則限制消費者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___日(至長不得超過七日)。 從來沒告知原因 所以無法達到 經通知而未改善者的定義
滿七天記得解鎖
垃圾公司在那邊亂鎖人 整天lag沒找你索賠你有臉在那亂鎖人
你的ID一副就很像有開掛阿,回去支那服吧維尼。而且內容就PO個法規,至少也像其他人一樣做個文好嗎
要做什麼文章?上面你哪裡看不清楚? 你不知道這間公司客服喜歡推託閃躲飄嗎?
我是建議你也不用等了,我花了450才玩15天被鎖,說用不法程式。
450看清一家公司服務態度,我覺得值了,真不用浪費時間在這上面。
我已經把WOW跟battle都刪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