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前往新北板橋消保官那邊進行調解,
暴雪也蠻有誠意的派人來協調.
他明確告知我違反了條款.
因7/1-7/8 在線時長每日高達22小時(且由美國那邊進行審查)
因在線時長過長,導致其他玩家權益受損.
告訴我帳號沒有辦法解封.
在申訴期間我有告知消保管 我使用了鍵盤硬體進行1.2.3.4 反覆按鍵(G HUB)
這個年代了,我不太相信這屬於外掛一類.
但對方給我的理由我覺得太遷強.
有沒有律師系勇者要協助處理的可以私信我
boy820310@hotmail.com
後續要寫訴狀等等的我其實沒有什麼經驗…
2 個讚
先給你拍拍,不過你可能要看暴雪有沒有規定是修改硬體輸入設定也算是外掛喔,因為像是正規電競比賽都有明文規定不管是軟體或是硬體都不得進行修改以免影響遊戲公平性(還有的甚至規定不得調整畫面明暗度),我知道現在有很多設備都可以自定義一些巨集,但如果暴雪規範有列出來的話那要告成功的機率應該不高…(話說我都沒在看使用者規範的,每次都直接按"我已同意")
印證了那些因在線時間很長被鎮帳號的,在線長也不行,花錢買遊戲自己要玩多久也不行
人有在電腦前嗎 ? 沒有的話,不管你是硬體或是軟體進行遊戲都是違規,連硬幣卡鍵盤都不行。
你怎麼寫訴狀、怎麼找律師都徒勞,對方只要秀出你那遊戲指令的數據,你就被打趴了。
你每按一個鍵都是一個封包指令傳到數據庫,等收集完你7天內某時段都有"固定的動作指令",那就能判定你是手動還是自動。
看你的文內容,每天高達22小時在線,這不是正常人的作息吧?
用滑鼠巨集原地打怪(別跟我說沒有,鬼才會信)
然後說這個年代了你不太相信這屬外掛一塊… 你這明顯邏輯觀念就有很大問題
我想任何一款遊戲,你只要用了不是正常遊玩方式來進行遊戲,尤其是第三方
軟體甚至是卡鍵盤,只要你不在電腦前,但遊戲中自動進行動作就是違反規定
了…
就算告上法院你也百分之百輸,光是這一天22小時在線就過不了關了,別說你
還自己跟消保官說你用羅技的ghub巨集讓電腦自動按1234,你都親口承認你用
第三方程式了,你還想跟你的帳號說些甚麼…?
你跟暴雪上法院他只要把你帳號的log檔拿出來你就整個輸得徹徹底底,還會整
場尷尬到你都不知道該怎麼辦…
你這文給人的感覺就是怎麼樣都是遊戲公司的錯,你絕對不會有錯 ?!!
還要找律師勇者,會幫你的應該觀念也很有問題,可能當不了勇者… 
1 個讚